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系工程法工会小组“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细则
发布时间 :2010-12-17      浏览:81

法学系工程法工会小组“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细则

 

为积极响应校女工委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号召,促进本工会小组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顺利、有序地开展,特制订以下创建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二、创建宗旨

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旨在有效提高本工会小组女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教学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展示时代巾帼风采,树立女教职工的岗位新形象,进一步增强岗位的凝聚力、向心力,激发团队的活力。

三、创建内容和形式

1、组织建设

在部门工会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工会小组组长江瑶同志(女)担任本工会小组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负责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以确保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2、制度建设

建章立制,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制订创建细则并予以公示,使创建工作制度化、明细化。健全各项档案,归整各类材料。

3、岗位建功

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窗口岗位服务意识强,有奉献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关心集体和学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科研力度,丰富科研成果。

4、宣传教育

积极参加政治、科学、文化、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走访、结对学困贫困学生,开展捐款捐物等献爱心活动。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交流活动。

5、权益维护

坚持“五必访” 制度,及时看望、慰问伤病女教职工和生活遇到困难的女教职工。关心女教职工“五期”保健情况。

6、竞赛活动

积极参加部门岗位技术竞赛活动,有一定实效。积极参加女职工工作研讨论文评选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女职工活动。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工程法工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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