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系・马列部巾帼文明示范岗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0-05-20      浏览:55

法学系×马列部巾帼文明示范岗实施方案

根据20085月工会“关于开展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的通知”精神,我系申报了“巾帼文明示范岗”,为了保证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法学系×马列部巾帼文明示范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通过示范岗创建,展示我系女教职工的风采,促进爱岗敬业,提高业务水平及自身素质,创造良好工作业绩,激活团队精神,增强岗位凝聚力、向心力,推动事业发展。

二、基本要求

把争创活动作为深化我系女教职工工作的品牌,积极探索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巾帼示范岗争创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不断健全创建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拓展活动领域,丰富活动内涵,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按照 “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要求,在女教职工中倡导新理念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求奉献,带头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努力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办事效益显著,没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网络,建设相对完善的学习保障体系和比较完善的学习教育设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制定切合本部门学习、培训、目标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定期检查、考核;建立良好工作团队:全体女教职工必须是政治、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乐于助人,团结协作,刻苦钻研业务,较全面地掌握了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大多数的女教职工成为本岗位的能手;有好的工作业绩:要求工作中改革创新意识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所有成员能够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阶段目标

 1活动启动阶段。成立“法学系×马列部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步国,副组长:郑建岚、黄星榕、王凤民,成员:吴学晶、林岚、陈泳、江瑶、潘青、林燕青、郑华聪、周德胜。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宣传发动,搞好争创动员,营造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争创活动,使争创活动深入人心。

2全面推进阶段。将争创活动与女教职工日常事务、工作、学习结合起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一套具有相对稳定的、连续的激励机制,使女教职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得到最大限度地激发,全面提升女教职工的现代化教育教学水平,让每位女教职工都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3、总结提高阶段。全面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发现和选树“巾帼”典型,进行宣传和表彰召开典型现场经验交流暨表彰会,形成具有本系特色的创争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使创争活动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四、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认真做好活动启动工作

1、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帮助女教职工了解巾帼示范岗的内容、步骤,明确目的、意义,在我系形成浓厚的争创氛围。在系网站,开设争创活动栏目,及时介绍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做法。

2、领导重视。系部领导班子把争创活动当作是一种修养、一种觉悟、一种境界,自觉地带头参加各种学习,带领全体女教职工认识活动本质及意义,推动我系女教职工队伍的水平向高层面提升。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总结争创活动基本经验。

3、做好工作总结。每个女教职工个人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工作总结。做到统筹安排、分段实施、循序渐进、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创造性地抓好争创建活动。

(二)创造条件,推进女教职工素质提升

1、创新学习活动载体,构筑教职工学习平台

充分利用工会阵地,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寓学习于工作之中,寓教育于活动之中,为女教职工学习创造条件,吸引女教职工广泛参加。要大力开展教育创新、岗位练兵、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激发、调动教职工获取知识、更新知识、提高素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落实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认真制定、落实教职工继续教育及业务进修计划和各项保障措施。针对我系女教职工队伍存在具有正高职称人员比例偏低,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无一人的特点,通过争创活动,使拥有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比例有所提高。工会要将教职工继续教育及业务进修计划的制定到执行情况实现全程参与。要将教职工学习培训和经费保证情况纳入教代会、系务公开内容,从制度上监督保证教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权利的落实。

3、加大教学科研改革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抓住学校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在努力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提高法学专业办学水平。认真落实以教学为中心,狠抓常规教学管理,全力做好教学工作,以确保教学质量,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奠定基础。认真搞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校级后备重点学科建设,扩大法学专业招收规模。充分发挥教授、青年骨干教师在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中的作用,形成教学科研中坚。

(三)激励措施

1、建立集中学习日制度。开展学习活动,原则上每周集中学习日不少于一个小时。制订理论学习计划,支部活动计划和党员培训计划,实行目标分解,使计划落到实处,防止流于形式,组织教职工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计算机技能培训,使每个女教职工从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教学水平都不断提升。并通过学习成果讨论交流、读书笔记交流、学习成果测试、专题知识竞赛、教学比武竞赛、外请专家讲座等形式,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实效性,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并及时做好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2、广开思路,拓展新的学习方法,设计新的学习载体。各工会小组根据本教研室的特点,设立研究课题,开展经常性的课题讨论,鼓励教师各抒己见、脱颖而出,形成浓厚学习氛围。要加强学习设施的配套建设,完善各硬件设施的配备;从实际出发,加快档案室建设,搞好辅导报告、脱产培训、专家讲座、电化教育、参观考察、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和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学习成果汇报会等学习载体,把我系建设成教职工在职学习和业务素质教育的主阵地。

3、设置专项教育培训经费,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凡课堂教学比赛、论文、课题获奖的,应对获奖者及课题组全体成员给予适当奖励。在争创活动中成绩突出者,在年度评优中优先考虑,并作为教师考核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同时也将作为其他评优评先的条件,以激发全体教职工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

 

 

 

                                          法学系・马列部工会

                                            200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