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法学系・马列部“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0-05-20 浏览:95次
闽工院�z2008�{法・马34号
关于成立法学系・马列部
“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了更好开展我系“巾帼文明示范岗”各项活动,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法学系・马列部“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许步国
副组长:郑建岚、王凤民、黄星榕
成员:许步国、王凤民、黄星榕、郑建岚、吴学晶、林岚、陈泳、江瑶、潘青、林燕青、郑华聪、周德胜
法学系・马列部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成立 巾帼文明示范岗 领导小组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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