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福建工程学院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申报表
发布时间 :2010-05-20      浏览:193

福建工程学院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申报表

 

单位名称

公共事业管理教研室

单位女性

负责人

陈泳

单位人数

5

女性人数

5

女性比例

100%

为了进一步落实闽工院工〔20101号文件《关于开展争创2009-2010年度“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保证“创”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法学系・马列部公共事业管理教研室工会小组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深入开展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提高本教研室女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教学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积极上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开拓创新的精神,以充分发挥女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本教研室的工作目标,结合教研室各项专业建设工作任务,以“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带动教研室女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学校“巾帼文明示范岗”的考核标准与要求,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建立并完善各项实施方案,细化创建工作,努力创建校级“巾帼文明示范岗”,为本教研室女教职工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使每位女教职工能在平凡的岗位上练就过硬的岗位本领,不断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强化“以生为本”的服务理念,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促进该专业建设的不断发展。

三、工作的组织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制度,明确职责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本教研室所在系•部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由系党总书记兼主任许步国任组长,系副主任兼工会主席郑建岚任副组长,从立足本职、规范岗位行为的角度出发,把创建工作列入系•部工作议事日程,做到创建工作与教研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层层有人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结合系•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工作要求,在女教职工群体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她们的政治素质,引导其认清形势,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为提高女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女教职工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女教职工中开展开展“讲师德、比奉献”活动,引导女教职工以良好的师德示范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三)加强学习培训,优化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女教职工知识水平

作为新办专业,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为使本教研室全体女教师适应专业发展的需要和挑战,通过自学和培训结合,校内和校外结合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鼓励女教师积极参加学历培训,取得高学历;努力创造各种条件晋升高一级职称,真正实现高校教师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目标。鼓励女教师练好基本功,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培养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精湛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在高等教育这个舞台上展现女教师的独特魅力。

(四)加强内部交流与研讨,努力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与专业建设水平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我校新办专业,专业建设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为努力办好该专业,结合“争创”活动,教研室定期组织全体女教职工进行交流与研讨,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共商专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加强教研室建设,提高教研室从事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的档次和水平。

同时,鼓励女教师积极参与各级科研课题和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把教学――反思――研究――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教学内部结构的完善和与外部的发展结合起来,要求女教师每年要有新的研究内容,积极开设讲座和选修课程,以促使每位女教师有实践、有总结、有效果,为其提供更广阔的从事教学改革的平台,为提高科研水平和教改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以“争创”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教书育人中的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本教研室女教职工的作用,以“争创”活动为载体,把工作拓展到女大学生中。针对本专业女生较多以及“就业难”的特点,充分发挥女教师的指导作用,开展“就业帮扶”活动,为女大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她们解决有关专业学习和择业、就业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六)以创建专业实习基地为契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丰富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载体

目前,本教研室已与本市的6个社区服务机构签订了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为把本专业学生培养成为复合性人才提供实习场所。为切切实实把实习基地建设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本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本教研室认真思考,细致规划,把握合作契机,不断加强与实践基地有关人员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深入实际,以实践为师,虚心求教,真诚交流,缩短学校与社会、行业的距离,在提高教师自身实践水平的同时,也为丰富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载体。

(七)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女教职工的积极性

本教研室成员全部为女性。她们在各自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工作中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设置专项创建活动经费,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凡在争创活动中成绩突出者,在年度评优中优先考虑,并作为教师考核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同时也将作为其他评优评先的条件,以激发全体女教职工参与创建活动自觉性和积极性。

(八)丰富创建内涵,组织女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积极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针对女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增强女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团队精神。

                       法学系•马列部公共事业管理教研室

                                     2010420

部门工会意见

 

                                       (盖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