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系・马列部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申报表
发布时间 :2009-01-05      浏览:129

福建工程学院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申报表

 

单位名称

法学系・马列主义理论教研部

单位女性

负责人

郑建岚

单位人数

41

女性人数

24

女性比例

58.5%

为了进一步落实闽工院工[2008]12号文件《关于开展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保证“创”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法学系・马列部工会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通过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提高女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教学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敬业爱岗、争创一流、乐于奉献的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女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为女教职工充分展示聪明才智提供广阔的舞台。

二、工作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本部门工作目标,以“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带动全系•部女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详细学习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标准要求,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自觉投身于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活动中。大力倡导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号召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优良传统,培养出一批立足本职,积极进取、专研业务、爱岗敬业的“巾帼建功”标兵。

三、工作的组织开展

法学系•马列部现有教职工41名,女教职工24名,占职工总人数的58.5%。她们在各自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撑起了系•部“半边天”。

(一)做好组织领导,增强创建力度

从立足本职、规范岗位行为的角度出发,将创建工作与系•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对创建活动进行有计划的指导、组织、监督和实施,确保创建活动层层有人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女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部门工会主席及四名工会委员均为女性,可充分挖掘女工会干部自身潜力,发挥女工会干部的特长,有力地促进争创 “巾帼文明示范岗” 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凡在“争创”活动中成绩突出者,在年度评优中优先考虑,并作为教师考核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同时也将作为其他评优评先的条件,以激发全体女教职工参与创建活动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抓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女教职工队伍

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女教职工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本部门的形象和声誉。坚持以提高女教职工队伍素质为基点,切实加强女教职工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素质。 

在女教职工群体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女教职工认清形势,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坚持学习是使女教职工思想适应新形势、新工作的需要。积极发动女职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党的方针政策、教育理论的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武装女教职工的头脑,掌握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思想。为了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各女工小组传阅部分省市和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让大家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二是认真抓好学历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女教职工的学识水平。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为目标,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鼓励女职工参加各种在职学习,不断提升学历层次和学识水平。特别要加大对青年教职工的培养力度,创造条件促使他们早成才、快成才。通过“争创”活动,本部门工会要将女教职工继续教育及业务进修计划的制定到执行情况实现全程参与。要将女教职工学习培训和经费保证情况纳入教代会、系务公开内容,从制度上监督保证女教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权利的落实。

三是加大教学科研改革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抓住学校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在努力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提高法学专业办学水平及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认真落实以教学为中心,狠抓常规教学管理,全力做好教学工作,以确保教学质量,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奠定基础。认真搞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校级后备重点学科建设,扩大法学专业招生规模及新专业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女青年骨干教师在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中的作用,形成教学科研中坚。

(四)积极发挥女教职工在系•部民主建设和教书育人中的作用

高校女教师作为高层次的知识女性、跨入先进生产力行列的妇女代表,如何适应时代的要求,开拓创新,积极参与先进文化的创造和传播,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充分施展才华;为创导文明进步的社会风范,体现知识女性的社会价值,展示知识女性的精神风貌,应积极探索创建载体,为女教职工发展提供平台。通过提高女教职工代表在管理和决策机构中的比例;扩大女教职工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女教职工民主参与的能力和水平;从制度上保证女教职工民主参与权的落实,调动她们参与系•部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为进一步发挥本部门女教职工的作用,以“争创”活动为载体,把工作拓展到女大学生中,“三•八”国际妇女节前拟举办主题为“携手共擎半边天”――女教师与女大学生面对面谈就业的座谈会。成功的女教师,结合自身求学、成长、就业等经历,向女大学生们传经送宝,解答女大学生提出的有关专业学习和择业、就业、立业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五)开展“事业家庭双创优”活动,引导女教职工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的矛盾

事业有成、家庭和睦是高校女教职工追求的目标。但现实工作和生活,又使女教职工处于双重角色的矛盾之中。作为女教职工的组织不应该否认或忽视她们的任何一种角色的认同,只能因势利导,帮助她们将这两重角色调整到比较和谐的状态。为此,本部门拟在全系•部女教职工中开展“事业家庭双创优”活动,引导女教职工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的矛盾,倡导女教职工既做事业的强者,又是家庭温馨的港湾。为树立这方面的榜样,将先进事迹制作成精美的板报在系•部里广泛宣传,有力地鞭策女教职工以自强不息的态度面对人生、追求事业。

(六)开展“讲师德、比奉献”活动,评选师德师风先进女教工

为提高女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女教职工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女教职工中开展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三育人”活动和教育教学技能比赛,引导女教职工以良好的师德示范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也增强她们在学校工作中的竞争能力。

(七)维护特殊利益,保证女教职工以良好的身体素质投入工作

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必须依法保障女教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力和人身权利及特殊利益。利用本部门法学专业女教职工优势,开展维护女教职工合法利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维护女教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女教职工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为权益受损的女教职工伸张正义。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上。每年一度的已婚女教职工的妇科检查校工会已坚持数年,“妇科专项检查”在经费和制度上均得到保障。对此项工作本部门应重视,要求每次检查都负责通知到每位女教职工,增强女教职工自我保健意识。

(八)丰富创建内涵,组织女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活动

积极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增强女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团队精神。引导女教职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丰富“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载体。

 

 

 

 

 

 

 

                               法学系•马列主义理论教研部

                                     2008年5月27日

 

 

 

部门工会意见

 

                                       (盖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