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 :2017-02-22      浏览:165

        2016926日上午,法学院党委中心组于润良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本次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凤民主持,法学院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王凤民书记传达了校党委关于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要精神和要求。带领中心组全体成员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系列内容,深入了解党问责工作的具体对象、方式与适用情形,明确问责工作的责任与原则。随后,全体中心组成员还共同学习《福建省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条例》,并结合实际针对现实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讨论,进一步明确四种形态的具体内涵及要求,提出相应整改处理办法。会上,法学院全体党政领导党员也明确表示将积极践行问责工作,坚持追责原则,加强日常监管,不断强化个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执行四种形态,纠正不良行为风气,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切实将规定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本次会议的召开,帮助法学院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深入理解并践行四种形态,提高自身责任意识与纪律性,为法学院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