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拥军教授开展法治思维的形式与实质主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19-04-29 浏览:335次
4月25日晚7点,法学院于大教西二模拟法庭成功举办了作题为“法治思维的形式与实质”的学习讲座。本次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拥军主讲,梁开斌副院长主持,法学院教师及全体同学参与听讲。
本次讲座中,李拥军教授首先简要概括了中西方法的起源与发展历程,并将法律分为文本、实践和思维三个层面,分析总结得出思维层面的法律决定着文本及实践层面的法律的观点,同时强调了思维方式对行为方式的重要性。随后,李拥军教授就“法治思维”将其分为形式法治思维与实质法治思维,并为同学们具体讲述了二者的概念与区别。接着,用客观典型案例帮助同学们深入了解法律形式理性的特点、法律程序的功用以及法治思维养成的观念基础。最后,在讲座的尾声,老师与同学们也积极踊跃地就本次讲座的内容向李拥军教授提出自己的问题与见解,并得到了李教授耐心的辨析与解答,本次讲座也在精彩的问答中落下帷幕。
此次讲座的开展不仅开拓了同学们的视野、提高了法学院学子对法学学习的热情,也让大家对法治思维的认识与探索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同时,法治思维的学习与养成也将为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与对事实案例的分析思考中提供许多帮助,为法学学子在今后的法律学习及生活中更好的进步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