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李承龙教授开展以物证科学理论与实务为主题的讲座
发布时间 :2019-06-11      浏览:108

64日上午八点十分,于博学楼四301教室,卡塔尔警官大学副教授为法学17级全体学生开设了一场主题为物证科学理论与实务的讲座。讲座伊始,主持人先给在座的各位同学简要地介绍了李教授,随后请出李教授。李教授从座位上起身,向同学们打招呼。待他坐下便直入主题,开始他的演讲。

    此次讲座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犯罪现场调查、物证收集、物证鉴定,犯罪现场重现,确认犯罪的过程并证明嫌犯之罪行。李教授先从简单的方面讲起,为同学们讲解了何为物证。广义的物证,是指以一种依法收集到的,与案件有直接或间接有关联的,并能以其外部的形象特征及所载字迹、符号、图像、声纹特征、属性等证明其与受审查的人、事、物、时、空存在联系,从而可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物质客体。狭义的物证则不包括书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而我国法定证据形式之的物证属于狭义的物证。之后内容由浅入深,为我们一一讲解。其中演讲内容中结合李教授实践所遇到的事情。李教授强调我们学生不应只重视理论知识,而忽略实践能力。

讲座圆满结束,法学院的学生们不仅学习到了有关物证的理论知识也意识到了实践务实的重要性,而法学院也将会更加重视使用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的教学方式。与此同时也真心地感谢为我们带来此次演讲的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