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院党委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 :2020-01-30      浏览:424

20201月28日,法学院党委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校党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并就做好法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做了相关部署。

会议,首先由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报了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情况,学院党委副书记汇报了学生疫情防控摸排情况。学院师生在疫情防控方面总体良好,不存在确诊病例和疑似感染患者。其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把学院师生健康利益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传达校党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当前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对学院师生教育管理,切实增强师生对疫情防范意识。辅导员、班导师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提醒学生关注疫情官方渠道信息,引导学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教职工方面,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表或转发未经政府公开的信息和言论。在校教师或有外地出行的教师要按照属地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殊时期、要更加注重师德师风。二是,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要求,严肃、准确地做好信息统计工作,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师生有关情况。按照学校要求,全面准确如实向学校报告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三是,做好学生返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决定推迟春季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务必保证学生不提前返校。

    会上成立了法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