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决定推迟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为了确保本科教学工作有序进行,保障教学质量不降低,共同打赢防疫攻坚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教务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法学院因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的本科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推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学院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职责,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教学质量不降低”的要求,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认真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
2.提前对任课教师和学生能否按时返校进行核实、统计,对开课教师状况进行排查。正式开学后,针对因疫情原因仍无法按时返校的教师,及时做好其课程的调(停、代)课手续。
二、基本原则
1. 在充分考虑师生线上教学条件的基础上,鼓励教师采用网络教学平台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教学,教师也可通过QQ群、微信群、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开展辅助教学活动。学生根据授课教师要求,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或其他信息化手段开展课程学习。
2.引导教师按照既定教学进度组织在线教学,充分考虑学生在线学习终端设备、网络条件和教师使用在线教学技术情况,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如有特殊困难或需要,经学院研究批准后可在原有教学计划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3.以多种在线培训的方式组织教师开展在线教学培训,并在2月15日前对各门开课课程进行测试,保证在线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4.教师在线教学培训与教学方案设计,应与各学校及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同步进行。
5.校外毕业实习暂停,后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毕业论文工作按照原有进度鼓励老师积极开展线上指导。
三、教师线上教学准备
鼓励任课教师使用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网)、学堂在线、智慧树、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等各类网络教学平台,雨课堂、学习通、慕课堂等教学小程序、课程直播课堂等形式开展线上教学,任课教师应积极参加相关课程平台免费提供的线上教学培训(相关安排及链接详见附件1-1,提前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1.各教师依托各类网络教学平台自建的线上课程。
2.经任课教师在各类网络教学平台选定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开展线上教学。任课教师可充分利用各在线教育平台网络课程教学资源,经所在院部同意后用于课程教学。教师可直接将课程链接发给学生并要求学生将注册名和昵称统一定为FJUT+学院简称+姓名+学号,便于确认选课名单和认定成绩、学分。各在线教育平台课程列表详见(附件1-2)。
3.福建工程学院网络课程教学平台为教师提供一体化线上课程建设,可以利用PPT文档、教学视频等教学资源开展课程活动(作业、答疑、讨论等)。教师登录平台(http://fjut.fanya.chaoxing.com/portal)创建课程(用户名为教师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网络教学平台教师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3,附件1-4)。
4.鼓励有经验教师在学院交流群里分享、交流各类线上教学经验和培训心得。
5.提前准备教材资源:任课教师应提前告知学生课程配套的有关教材资源,积极提供课件、教材电子版供学生参考。各教学单位可根据《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汇总)》(附件2-1,如因教材缺失在假期间变更教材的,以实际征订教材为准)做好统一安排。部分电子教材资源参见附件2-2。
三、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
1. 理论教学工作安排
学院从2月17日起依次组织教师开展线上教学活动,以确保教学活动如期开展。除学校、学院另有规定外,学院原则上按照课表时间开展教学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任课老师在和授课班级协调好时间的前提下报学院教学办审批。(见附件3)
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应保证线上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可从中国大学MOOC、福课联盟等各大教学平台选定对应的在线课程进行辅助线上教学或者运用雨课堂、慕课堂、学习通等直播插件及QQ群等进行直播教学,并建立班级QQ群或微信群作为辅助教学及时发布PPT、课堂作业,积极指导、督促负责的教学班学生进行线上自主学习,开展网上交流与讨论,做好在线考核、辅导、批改作业等工作。
暂时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老师,应落实“停课不停学”,除正式开学后安排好补课事宜外,在延迟开学期间也应组建课程群,也应提供线上课程、课件、学生资料等,通过学习指导、作业、答疑等方式,指导学生预习课程内容。
2. 实验教学工作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关闭我院所有教学实验室。(1)法律诊所: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法律诊所教育》将使用学堂在线网络教学平台为主,并通过QQ群互动方式为辅的教学模式,开展线上教学;(2)模拟法庭: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实践课程均在理论环节学习之后开展,以及《模拟法庭》、《模拟代理》实践课程,安排在本学期的第13周-14周,目前暂不受疫情影响,后续根据学校教学安排适时调整。(3)知识产权实训中心: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知识产权文献检索(1)》、《专利代理实务》,将结合福建工程学院远程教育平台进行网络授课,并通过相关辅助软件开展线上教学。
3. 实践教学
(1)校外实践环节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全面暂停校外实践活动,并在疫情解除后,根据教学运行表调整开展,提交相关材料。另,本学期的社会调查、社会见习校外实践环节,均安排在第13周-14周,目前暂不受疫情影响,后续根据学校教学安排适时调整。
(2)毕业设计(论文)
通过福建工程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fjut.co.cnki.net)进行全过程在线管理,按照原定教学计划进行。指导教师可利用该管理系统结合QQ群、微信群、电话、电子邮件、雨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远程指导,学生按照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
4. 其他教学工作安排
(1)期初补考安排
教务处补考名单已生成,学校补考工作暂定于正式开学后第二周的周末进行(具体请关注教务处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学生在家备考的同时,学院组织需要课程补考的教师以自己所教课程为单位建立联络QQ群或微信群,以便学生能及时联系老师答疑,对参加补考的学生提供线上答疑辅导。补考学生辅导答疑群建设见附件4。
(2)学籍管理安排
修、复学等学籍异动原则上待学校正式开学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学生可先参加各项教学活动,个别急需处理的先报备学院,有各学院统一报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异动操作(见附件5)。2019-2020学年转专业工作安排待正式开学后学校会发文另行通知。
(3)督导组教学质量监控
学校质管办将组织督导组开展在线教学的督导监控,通过直播平台随机查看老师的授课情况,随机抽查教学日历、师生互动情况,教学课件等教学材料,并将监控情况实时公布。学院也将组织学院督导组开展在线教学的督导监控,通过进入课程QQ群或微信群等方式随机查看老师的授课和师生互动情况,以及教学课件等教学材料,并及时公布督导情况。
附件1: 教师线上教学准备材料
含附件1-1:在线课程创建培训安排及链接
含附件1-2:各在线教育平台课程列表
含附件1-3:泛雅3.0A使用手册(教师版)
含附件1-4:福建工程学院线上教学、学习操作指南(教师版、学生版)
附件2:教材准备
含附件2-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汇总)
含附件2-2:关于下载电子教材的通知(2.10)
附件3:法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安排表
附件4:法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在线辅导登记表
附件5:法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异动汇总表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