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京才,男,民盟盟员,2006年获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获澳门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诉讼法学研究方向),现为只做刑事业务的上海靖予霖(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福建省律师协会确认的第一批专业刑事律师,福建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政协第十届(本届)福州市台江区委员会委员,福州市政协应用型智库成员,福州市第七届律师协会刑事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阳光学院法学院成长导师。
翁京才律师曾任(被聘)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刑事)质量评估律师(2019-2020)、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第十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福州市两级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刑事专业)人才库第一批成员、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第三届人民监督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睿信毒品犯罪辩护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翁京才律师曾在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学院任教8年,主讲《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环境法学》《诊所式法律教育》,参与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D打印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BFX087),研究与刑事相关的问题,与多位律师合著《经济犯罪有效辩护实务经验谈》(2018年知识产权出版社),翁京才律师承办的某绑架案改判非法拘禁案入选《福建律师经典案例汇编》(2021年厦门大学出版社),翁京才律师参与过多部法学本科教材的编写,翁京才律师先后发表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思路探析》《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裁判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文化的现代转型》等多篇文章,另有10几篇文章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
翁京才律师积极参与实务问题的研讨,2017年《盗窃罪法益浅析》获福州市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福建省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2021年《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裁判规则》获福州市律师论坛三等奖、福建律师论坛优秀奖。
翁京才律师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先后给福建三峡等多家大型企业,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行政事业单位作过刑事法治宣传,系福州市总工会企业家讲师团成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