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公示(4月15日批)
发布时间 :2023-04-15 浏览:871次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2023年研究生招生
复试结果公示
(4月15日批)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2023年复试录取办法》,我院于2023年4月15日对以下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如下:
法律硕士(法学)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专业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 备注 |
1 | 黄先丽 | 107263615013724 | 法律(法学)专业 | 344 | 80.20 | 73.36 | 拟录取 |
2 | 姚竹琳 | 100553333305791 | 法律(法学)专业 | 343 | 83.60 | 74.60 | 拟录取 |
3 | 徐慧娟 | 103573000025598 | 法律(法学)专业 | 344 |
|
| 弃考 |
考生待录取通知一经接受,一律不予解锁,特此公示。
有意见者请于4月16日下午17:00前将意见反馈到院研究生办公室。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联系方式:(电话0591-22863147(管老师)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