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院学术团队建设制度
发布时间 :2019-11-08      浏览:12

以法律硕士点指标分解为契机,推动法学院学术团队建设,努力完成硕士点申报条件中的学术指标。具体制度如下:

一、法学院建设不超过5个的学术团队。

每个学术团队以完成一个国家级科研项目、一个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一个省部级人才称号、一篇法学界的权威刊物为根本目标。

学术团队有自行邀请专家讲座和举办小型学术性会议的权利,有督促和帮助本团队成员尤其是核心成员申报每一次科研和教育重要项目的义务。

二、学术团队带头人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采取自愿报名及学院学术委员会遴选形式产生。

三、原则上全院教师必须加入学术团队,但每个学术团队核心成员控制在3-5人。成员采取双向选择方式,即学术带头人选择和教师个人自愿报名。

四、学术团队以任务导向为主对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进行考核。自团队组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必须完成如下任务:

1.学术团队负责人组织学术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每次1个半小时以上),讨论科研、教研课题申报和学术论文撰写等事宜。每次组织活动时不得少于5人,成员(含非核心成员)需签到,要有主题内容、有记录、有报道、有照片等材料,学院将根据团队的组织活动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学院每季度公布每个学术团队的科研记录,进行定期跟踪和监测。

凡是具有博士学位者,不得作为非核心成员。

学术活动可采取团队自行或合并组织开展活动,或聘请外校专家开展活动。学院本着“人人进学科”的原则,对每位教师的科研发展推出“学术朋辈计划”,以“1+1”的模式协助教师寻找校外学术导师,助力教师的科研工作。

2.申报成功立项不少于(核心成员人数+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科研课题不包括教研课题)。一个国家级科研课题可以抵两个省部级科研课题;一个15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课题可以抵一个省部级科研课题;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团队和新立项学校规定的省级双一流课程分别可以抵一个省部级科研课题;省级科研成果奖可以抵一个省部级科研课题;省级平台可以抵两个省部级科研课题。

团队负责人主持的在研省部级科研课题(科研课题不包括教研课题),每一个折抵0.5项。

团队非核心成员若是从未有省部级科研课题立项的老师,立项第一个省部级课题可抵两个省部级课题。

3.发表不少于(核心成员人数两倍减二)的CSSCI来源刊文章。学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专著可以抵一篇北大核心文章,两篇北大核心或CSSCI扩展版文章可以抵一篇CSSCI来源刊文章。

团队非核心成员若是从未有发表过北大核心刊物或CSSCI来源刊论文的老师,发表第一篇北大核心刊物可以抵一篇CSSCI来源刊文章;若发表第一篇CSSCI来源刊论文可以抵两篇CSSCI来源刊文章。

五、学术团队必须有合作协议。每个学术团队根据自己的情况订立相适应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对如何选人用人、如何完成任务,利益如何分配均由团队带头人负责。  

六、法学院为鼓励学术团队建设,拟推出如下激励措施:

1.对学术团队的日常活动给予奖励,每次活动团队负责人给予200元奖励,其余全程参与人员给予100元奖励;

2.学术团队开展竞争性考核,分为A\B\C三等,分别给予4万、2万和0万的奖励。如果经过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外聘的专家考核,学术团队完成第四条任务的,法学院将给予4万元基本奖励津贴,其余级别分别以此类推。学术团队活动津贴和奖励津贴由学术团队负责人负责分配。学院视后续社会赞助情况对学术团队三个等级的奖励金额考虑给予浮动。

3.学术团队成员可以自主选择挂靠在法学院四个科研平台上。每个科研平台年度绩效分将根据成员对科研平台贡献大小分配相应科研分。

七、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团队建设和学院发展实际情况,可对本规定作出调整或进一步解释。

                                                       

                                                     法学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