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5-10-13      浏览:10

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理工大学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发端于1896年清代乡贤 名士陈璧、林纾、陈宝琛等创办的“苍霞精舍”,被誉为福建省“机电工程师的摇篮”和“建筑业的黄埔军校”。

福建理工大学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拥有3个省级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2个省级高原学科、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2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和5个省 级重点学科。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土木工程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全球201—300区间,城乡规划学学科进入“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50%

   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利用学校深厚的理工教育背景,坚守“以法为主,法工结合,兼顾应用型和地方性”的办学定位,打好“地方牌”、“工程牌”、“知识产权牌”和“社会权利牌”,立足福建,服务海西,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时代创新法学和知识产权人才。学院现有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6门省级一流课程,建成1个省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法律诊所”被评为全国示范性诊所。学院拥有四个省级平台:福建省知识产权研究院、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福建自贸区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1)法律硕士(代码:非法学035101、法学035102)(2)知识产权硕士(035400)两个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拟招生

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备注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01知识产权法律实务

02工程法律实务

0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工作法律实务

Z3T2M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法理学、民法、

刑法


同等学力加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两门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01知识产权法律实务

02工程法律实务

0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工作法律实务

Z7T6M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法理学、民法、

刑法


同等学力加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两门

035400知识产权硕士

01知识产权保护

02知识产权管理


Z10T8M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3-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基础

823-知识产权硕士专业综合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


同等学力加试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应用、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两门


(拟招生人数“Z*T*M*”Z*表示“专业拟总招生*人,T*表示其中拟统考招生*人,M*表示其中拟接收推免*人”,Z=T+M;当“推免生”接收名额(仅招收全日制)未足额使用或未使用时,原有“推免生”接收名额自动转为“统考”招生名额。)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综合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招收情况确定。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一般为3年。因特殊情况,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4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已修过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逾期不得补报。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接收办法请查阅《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附件2),具体接收专业请见《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51016日至10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1010日至10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院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8.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简称“《入伍批准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简称“《退出现役证》”),招生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9.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0.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与所选择的报考点、我校进行主动沟通,按照报考点和我校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工作,以便提前做好考试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福建理工大学(招生代码为10388)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也不是考点,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

五、报考资格审查

在考生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学历(学籍)核验佐证或说明材料。请在报名期间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网址:https://yjsc.fjut.edu.cn/1349/list.htm)动态和关注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给考生发送的“通知消息”,并在规定时限内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我校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1220日至21日。其中,12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1221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及招生单位考试说明等信息请考生查看《准考证》。

(三)我院所有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或考点予以公布。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自命题考试科目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自命题考试科目真题。

初试成绩预计于20262下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询并建议截图保存。

七、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都不开展破格复试。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我校将在国家线公布后,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科分数不限,总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在上线考生中按照我校当年度该专项计划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的,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与相应科目单科成绩要求之和的比值,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比值依然相同,则按照服役时长、工科类专业(专业代码是08开头的学科专业)的考生顺序优先确定复试名单。

(七)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查看我校发布的《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八)我院复试预计安排在2026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请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浏览

我院网页(网址:https://law.fjut.edu.cn/yjsjy/list.htm)、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网址:https://yjsc.fjut.edu.cn)进行查阅。对符合我院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九)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十)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八、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二)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6000/·

(三)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5%8000/·年、二等奖(10%5000/·年,三等奖(15%2500/·年。

(四)学校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

(五)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和助管岗位。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管岗位,岗位津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见《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九、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十、住宿以及费用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筹安排住宿,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报到时另行通知。

十一、招生考试咨询

单位代码:10388

单位名称:福建理工大学

联系部门: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

邮政编码:350118

查询网址:学校https://yjsc.fjut.edu.cn

学院https://law.fjut.edu.cn/yjsjy/list.htm

咨询电话:学校0591-22863060   

学院0591-22863147

咨询QQ群:法律硕士QQ714305675

知识产权硕士QQ:674277441


十二、本简章由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