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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做"合同法的比较学习"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 :2019-03-25 浏览次数:392

2019313日周三下午,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荣幸邀请到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为法学院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以“合同法的比较学习”为主题的别开生面的讲座。梁开斌副院长主持。

在讲座中,黄辉院长就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运用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比较的方法,讲述了合同法的概念以及定义,为全体师生带来了关于合同法的全新的认识。在讲座过程中,黄辉院长运用了比较性的研究视角,重新解释了合同法,并介绍了关于违约和守约的比较,以及协议的不同要件的内容,让师生们增加了新的视角去看待和理解合同法。最后,黄辉院长用长远发展的眼光细细阐述了合同法的未来发展趋势,引导并激发了师生们对合同法学习了解的热情。在随后的问答环节,黄辉院长还对同学的提问给予了肯定,并进行了细致的解答,令同学们收获良多。

这场讲座,增长了法学学子对合同法方面的知识,并为学子们引进了新的思维方式去认识合同法。这不仅有利于法学学子关于合同法方面知识的学习,也为法学学子将来其他法律知识的学习奠定了基础,成功的为法学院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