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训
博学 · 崇法 · 厚德 · 笃行
注释:
博学: 博学乃指学识广博,即宽厚的基础理论、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娴熟的基本技能;文理兼容,百科兼纳,专业领域游刃有余,高质量、复合型,德智体全面发展。
崇法:崇法乃指法科学生在宽厚的知识基础之上不仅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而且要对法律敬仰,视法律为人生与事业的最高原则,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带着对法治的崇高感奔赴祖国的四面八方。
厚德:厚德乃指做为一个高尚的人,在气节、操守、品德、治学等方面都应不屈不挠,战胜自我,永远向上,力争在事业与品行两个方面都达到最高境界。在做人做事方面应该顺应自然,胸怀博大,宽以待人,承担起宏伟的历史任务。教育不仅仅是教授学生知识,更重要的则是教育学生做人的道理。
笃行:笃行乃指做事要实事求是,不尚空谈,努力实践,坚韧不屈,执着追求,乐于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