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商法(公司法、证券法、海商法、保险法)
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处理
教育背景
2014.09—2020.07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法 博士
2013.09—2014.07 中国政法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2001.02—2006.12 厦门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 硕士
1989.09—1993.07 华东师范大学 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法律方向)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起止年份、单位、职位
2010.10—— 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002.02——2010.09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讲师
1993.07——2002.01 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助教/讲师
1997.01——2007.12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2008.01——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主要科研项目
1.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制度的完善研究(课题经费50万元);
2. 2019年 夫妻债务规则与公司资本形成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经费5.2万元)
3. 2019年 新时代促进福建民营经济发展的经济法思考 (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组成员)
4.2018 年 国有企业改革模式的美国法考察 (课题经费6万元);
5. 2018年 习近平知识产权保护思想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
主要论文
1.王崇能.国有企业独立性的美国法标准及其启示 [J].东南学术,2020.(3).
2.管晓峰、王崇能.股票发行注册制下发行人责任规制研究,金融服务法评论【N】 2016年12月总第八期; |
3.王崇能.学术腐败法律规制研究[J].福建论坛,2016,(9).
4. 王崇能.释放红利的退市制度设计 [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2015,(5).
5.王崇能.论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程序法的完善[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8,(4).
6.王崇能.论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意义[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2003,(5).
承办的典型案例
1.申请人马绍尔群岛第一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1984~2014年)“海事审判十大经典案例”之一;
2.“厦船93”轮与“兆明”轮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2021年被福建省律协评为福建省律师经典案例;
3.协助美国律师办理的First Investment Corporation of the Marshall Islands v. Fujian Mawei Shipbuilding Limited et al.(2012)案,成为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判例。